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60万吨/年PBAT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文章来源:长鸿高科2021-01-2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60万吨/年PBAT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城北工业区明心岭路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以 PTA、AA、BDO 等为原料,生产PBAT树脂。根据市场供需分析,项目决定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年产能30万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是项目周边剡湖街道、浦口街道、三江街道辖区内部分村庄、社区以及学校、妇幼保健院等;地表水保护目标为曹娥江、黄泽江等河道以及周边水库;声环境保护目标为漩泽墅村;周边农用地、居住区等土壤保护目标;区域地下水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主要为热媒炉废气、投料粉尘、工艺有机废气、污水站废气、罐区废气、密封点无组织废气等,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采取一系列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外大气污染物落地浓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2)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脱盐水系统废水等,废水均纳入厂区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内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接入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3)固废:主要有工艺塔废渣、预缩系统废渣、废切片、污水站污泥、废矿物油、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切片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公司资源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噪声:主要是酯化车间、包装车间、成品车间、动力站等处机泵设备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5)地下水:污水处理站构筑物防渗层有破损的情况下,废水通过渗透作用可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采取地面和污水收集处理构筑物的硬化防渗防沉降、定期检测监控修复等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6)土壤: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土壤产生的影响很小。企业严格落实废气污染物的收集处理、对易污染区域地面采取防渗防漏防腐保护等措施防治非正常工况废气对土壤的污染。(7)环境风险:主要环境风险源项为储罐泄漏及火灾事故,经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落实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事故风险可控。(8)综上所述,本项目落实一系列环保措施、风险防控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表

污染物类别

主要治理措施

预期效果

废气治理

热媒炉废气

热媒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并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30m排气筒排放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和《浙江省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试行)》

投料粉尘

布袋除尘器除尘引至装置区淋洗塔喷淋后送入热媒炉焚烧处置,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酯化废气、预缩废气、终缩废气、THF回收系统废气等有机废气

酯化废气、预缩废气、终缩废气经淋洗塔喷淋处理后与THF回收系统废气一并送往热媒炉焚烧后通过130m高排气筒排放

干燥包装废气

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污水处理站臭气

水解酸化池、厌氧池、污泥池等加盖密闭,臭气收集至除臭系统(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罐)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二级标准

储罐废气

THF内浮顶罐设置氮封系统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密封点无组织废气

取样采用密闭式取样器,选用密封等级高的密封件,并定期对装置区设备和管道的密封性进行检查;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废水治理

工艺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等

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2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初期雨水

设置一座初期雨水池,收集后送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废处置

工艺塔废渣、预缩系统废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切片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公司资源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

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

噪声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

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标准要求。

风险防范

包括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体系,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设置,风险应急物资、人员等的管理。编制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确保风险可控,事故风险降到最低,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对象、范围、期限等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信息同时在建设单位网站(http://www.changhongpolymer.com/index.php)予以公开。

意见征询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广大公众团体或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公众反馈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

联系人:倪晓亮电话:13857878173邮箱:nixl@krcc.cn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海曙区科泰路149号

联系人:杜工电话:0574-55000292邮箱:dujingsheng@rxhky.com

(3)环评审批单位名称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